繼上次介紹的地區性的吉祥物後,僅僅是地區而已就帶來的龐大經濟效益,所以日本的商店也盯上了這點。所以全家就是你家的全家就讓ミク走進了你家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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來咱的賭場搓兩把吧!包準能解救同胞你們的賭癮 |
到哪都能大展拳腳的優質球員,才是觀眾想看的精彩內容(? |
喬巴:這裡誰是醫生(ry |
未來的錢幣是否有可能變得「摸得到,嗅不到」呢? |
去年南韓最高法院在一起案例當中,宣佈了遊戲貨幣也算商品的判決。某位尹姓韓國民眾從 2004 年開始,透過遊戲道具現金交易仲介網站購入「天幣」,再以較高的價格轉賣出去來賺錢。僅 2004 年上半,尹某人就以此種方法賺入六億韓元(約合新台幣 1620 萬元)。南韓稅務機關發現此行為後,決定對他課徵附加價值稅與綜合所得稅。
根據最高法院的判決書,遊戲貨幣在稅法上屬於「商品」,仲介交易遊戲貨幣的行為應為「供給」行為,反覆從事此供給行為的尹某人為「商業個體」。